互联网时代,传统营销经典难以适用。传统媒体时代,信息传播是“教会式”的,信息自上而下线性流动,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。在网络媒体时代,信息传播是“集市式”的,信息流动具有多向性和互动性。网络整合营销的4I原则营销是什么?下面来了解一下。
一、兴趣原则
八卦是流行护照,《馒头》是《无极》的墓志铭。当傅蓉的姐姐大S在网络上有了炙手可热的人物,越来越多的信息带上了“泛娱乐”的面具,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就来了。中国互联网的本质是娱乐属性。在互联网的“娱乐圈”,广告和营销也必须是娱乐性和趣味性的。当我们失去了对消费者说“你愿意听吗,你愿意听吗,还是你愿意听而从不强求?”显然,做一些有趣的、娱乐性的“糖衣”诱饵,把营销信息的钩子包裹在有趣的情节中,是吸引鱼上钩的有效方法。“伟大的网络营销,有趣的血液流过他!他不是生硬的广告,他不是生硬的广告!娱乐因素是他的灵魂附体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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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利益原则
天下繁华为利,天下繁华为利。网络是信息和服务泛滥的江湖,营销活动无法为目标受众提供利益,势必难以为继。优势包括但不限于:
1、信息和咨询
广告的最高境界就是没有广告,只有信息。消费者抵制广告,但消费者需要关于他们需要的产品的信息。直销广告被拒之门外的机会很大,但当它成为消费者提供的信息时,面对免费的好处,消费者的接受度自然会增加。
2、功能或服务
3、心理满足,或者荣誉
4、实际物质/金钱利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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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互动原则
网络媒体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互动性。如果不能充分开发利用,直接使用传统广告手法也没什么区别。另外,网络媒体在传播方面已经失去了传统媒体的“强制性”,所以“扬短避长”和单向广告营销肯定不是网络营销的未来。只有充分利用网络的互动性,充分利用网络的特点与消费者沟通,才能扬长避短,使网络营销的功能发挥到极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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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个性原则
因为性格,所以准确,因为性格,所以吸引人。个性化营销让消费者对“集中注意力”感到满意。个性化营销更有利于消费者,更容易引发互动和购买行为。但在传统的营销环境下,“个性化营销”的成本很高,很难延伸,只是少数品牌品尝次数极少的一场盛宴。但在网络媒体中,数字流的特点使其简单廉价,细分了一小群人,甚至一个人,使一对一营销成为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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